师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对与其签订《委托养殖合同》的养殖企业,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督导检查、定期对设施设备开展运营维护,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养殖等技术指导。
(二)事故现场勘查及检测情况
1、事故闸阀井设计情况
1)根据师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提供的图纸显示,原设计只设计了砂井规格1260×1260×1500(mm),并没有设计闸阀井。粪便排放工艺系统未提供设计图纸,经调查发现粪便排放工艺中闸阀的设置要根据具体地形确定。
2)实际砂井及排污阀布置情况。事故发生地点由闸阀井和砂井组成(2000×1000×1950mm),中间用隔墙分开,四周为混凝土浇灌,顶板用(1200×600×100(mm)混凝土预制板加盖,其中:闸阀井规格900×1170×1950(mm)。经现场勘查,闸阀井、砂井处于正中间低洼处,四周被高出地面不少于2-3m的猪舍、猪尸冷库、出猪台和南面通道包围。因工艺要求排放粪便出口位置应布置在低于猪舍粪便收集池地面以下(大约低于地面:设计1.5m,实际测量1.95m),排污蝶阀安装在闸阀井内底部排污管上,位置约低于地面1.65m 左右,与最矮的南面通道围墙约4.5m左右,现场观测即便周围大风情况下,砂井、闸阀井内均处于静风状态。
2、发生事故设施闸阀井中沼气成分调查情况
事故调查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用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TY2000-B型便携式气体检测仪/YT-44到曲靖市师宗县玉术养殖场分别对闸阀井中排污蝶阀开启前、排污蝶阀开启中和砂井中排污蝶阀开启中的沼气进行检测(详见表一)
对师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采用相同工艺的师宗县小月桃山种养场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两家养殖场检测出来的有毒有害物质具有有一致性。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出示的《应急监测结果报告表》显示,闸阀井内有硫化氢、氰化氢、氟气、碳酰氯(光气)四种剧毒化学品和一氧化氮、氨气、甲醛、苯、二甲苯、氯化氢六种有毒有害物质。
3、(依据GBZ 2.1—2019、《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对闸阀井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危险性分析。
危险性分析结果为:
依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出示的《应急监测结果报告表》显示:未打开排污蝶阀时,闸阀井内只检测出NH3浓度27.8mg/m3,超出PC-TWA(20mg/m3)1.39倍;当打开排污蝶阀时,闸阀井内检测仪器检测出NH